历史上存在出资瑕疵的,应当在申报前依法采取补救措施。2005 年,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风光”)设立时存在出资瑕疵。截至申报上市前夕,作为成立时的实际出资人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振华”),以等额现金置换了其当时设立振华风光用以出资的2项房屋建筑物。
此番上市背后,振华风光称其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另一企业不存在人员混同。实际上,2014年12月,彼时于振华风光任常务副总经理赵晓辉,或曾以员工身份向上述企业出资。不仅如此,振华风光的前任董事黄晓山在任职期间,同时为该企业的总经理及股东;副总唐拓在振华风光任职且持股期间,曾任职于该关联方。
(资料图)
此外,振华风光第二大股东的实控人张亚,曾为其第一大供应商的实控人。2018年10月,张亚退出该供应商后,该供应商接盘方的昔日董事乔晓林,现担任振华风光独立董事。而围绕张亚的“故事”仍未讲完。2021年4月,振华风光一项公开招标项目的中标企业,该中标企业的实控人与振华风光二股东的实控人,现“熟人”关系。
一、与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曾频上演人员混同异象,独立性或存隐忧
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需具备“五独立”,即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需要指出的是,振华风光称其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另一企业不存在人员混同,然而历史上,振华风光与关联方曾上演人员混用的异象。
1.1 为控股股东控制的成都华微员工代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却称不存在人员混同
据振华风光签署于2022年5月11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中国振华直接持有振华风光53.49%的股权,为振华风光的控股股东。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除振华风光及其子公司外,控股股东中国振华控制的企业包括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微”),且直接持有其52.76%股权。
据招股书,振华风光存在代成都华微2名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2019-2021年,振华风光为成都华微代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分别为28.15万元、25.09万元、39.04万元。
此外,对于上交所的问询,振华风光表示,其与成都华微不存在人员共用的情况。
据振华风光签署于2022年3月20日的《关于振华风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首轮问询回复”),振华风光拥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全部人员,独立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规章制度。振华风光的人员与成都华微的人员不存在混同,振华风光的人员独立于成都华微。
此外,振华风光于首轮问询回复称其与成都华微在人员方面相互独立。振华风光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成都华微兼职或领取薪酬的情况。报告期内,振华风光曾为成都华微2名员工代缴社保及公积金,截至首轮问询回复签署2022年3月20日,代缴关系已解除,振华风光不再为成都华微该2名员工代缴社保及公积金。
事实上,情况并非如此。
1.2 昔日董事黄晓山任职期间,曾同时持有成都华微股份并任董事
据招股书,2019年1月至2019年4月,振华风光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张国荣、刘学林、黄晓山均为振华风光控股股东中国振华提名的董事。2021年6月,黄晓山不再担任振华风光董事。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6年5月27日,振华风光进行了高级管理人员备案变更,变更后,黄晓山为振华风光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等)之一。2021年6月29日,振华风光进行了高级管理人员备案变更,变更后,黄晓山退出振华风光的高级管理人员行列。2016年5月27日,振华风光进行了负责人变更,变更前,振华风光的负责人为黄晓山,变更后,振华风光的负责人为李国平。
据成都华微签署于2022年3月19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成都华微招股书”),2005年11月至2016年5月,黄晓山历任振华风光的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3年12月至2021年9月,黄晓山历任成都华微总经理、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成都华微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也就是说,2005年11月起,黄晓山开始在振华风光任职。且2016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28日,黄晓山皆为振华风光的高级管理人员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黄晓山在振华风光任职期间,亦于成都华微任职,且持有其股份。
据成都华微招股书,2014年12月20日,成都华微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成都华微注册资本由8,400万元增加至19,2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0,850万元由中国振华以货币方式认缴9,550万元,黄晓山、赵晓辉、岑远军、崔自中分别以货币方式认缴700万元、4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
此次增资中存在代持的情形。其中,黄晓山彼时的实际出资额为330万元,持有成都华微1.74%的股份。
2019年12月11日,成都华微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黄晓山等自然人股东将所持股权分别转让给成都华微共融众创企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华微共融”)、成都华微展飞伙伴企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华微展飞”)、成都华微同创共享企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华微同创”)、成都华微众志共创企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华微众志”)。且华微共融、华微同创、华微展飞、华微众志均系成都华微的员工持股平台。
截至成都华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3月19日,黄晓山系华微众志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其通过华微众志间接持有成都华微2.72%的股份。
也就是说,报告期内,黄晓山曾任振华风光董事,直到2021年6月离任。其中,在振华风光任职期间,黄晓山曾成都华微任职且持有成都华微的股份。
实际上,同样的“剧情”或仍于振华风光上演。
1.3 唐拓作为振华风光副总经理,或曾通过成都华微员工持股平台对成都华微持股
据招股书,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唐拓在成都华微担任质量部副部长职务。2016年6月至2018年9月,唐拓在振华风光担任副总工程师兼科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生产运行部部长的职务。2018年10月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唐拓担任振华风光的副总经理。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唐拓通过振华风光的员工持股平台贵州风光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风光智”),间接持有振华风光0.11%的股份。2021年,振华风光的副总经理唐拓在振华风光领取的薪酬为99.28万元。
即是说,自2016年6月起,唐拓即在振华风光任职。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唐拓任振华风光副总经理,并间接持有振华风光0.11%的股份。
巧合的是,唐拓或亦为成都华微的员工,且持有成都华微的股份。
据成都华微招股书,2014年12月20日,成都华微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成都华微注册资本由8,400万元增加至19,2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0,850万元由中国振华以货币方式认缴9,550万元,黄晓山、赵晓辉、岑远军、崔自中以货币方式分别认缴700万元、4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此次增资中存在代持的情形,其中,唐拓作为隐名股东,实际出资5万元,持有成都华微0.03%的股份。该笔股权代持的显名股东为黄晓山。
据成都华微招股书,成都华微此次发行前,华微众志作为成都华微的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成都华微9.01%的股份。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华微众志成立于2017年12月12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黄晓山,其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2020年9月23日,华微众志进行了合伙人变更,变更前,唐拓为华微众志合伙人之一,变更后,唐拓退出华微众志合伙人行列。
上述可知,自2016年6月起,唐拓在振华风光任职。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唐拓任振华风光副总经理,并间接持有振华风光0.11%的股份。然而2014年12月20日,唐拓或以员工的身份向成都华微出资,其股份由黄晓山代持。截至2020年9月23日,唐拓才退出成都华微的员工持股平台。
也就是说,唐拓在振华风光任职且持股期间,或曾为成都华微的员工,且间接持有成都华微的股份。
不仅如此,振华风光的总经理赵晓辉或也存在类似的情况。
1.4 赵晓辉入职十余载参与专利研发,现任董事且间接持股0.14%
据招股书,2011年10月至2016年5月,赵晓辉在振华风光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2016年5月至2021年6月,赵晓辉在振华风光担任总经理职务。2019年4月至2021年6月,赵晓辉在振华风光担任董事职务。2021年6月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赵晓辉担任振华风光董事、总经理职务。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赵晓辉在振华风光的子公司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宇芯”)担任董事长,且为成都环宇芯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赵晓辉持有振华风光的员工持股平台风光智5.44%的股份,且通过风光智间接持有振华风光0.14%的股份。
且在振华风光取得的已授权专利中,共有2项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包括赵晓辉。
据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在振华风光取得的已授权专利中,专利号为ZL201310700979.9的发明专利“无引线平面表贴式厚膜混合集成电路的集成方法”,申请时间为2013年12月19日,专利权利人为振华风光,赵晓辉为该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专利号为ZL201310706157.1的发明专利“无引线球脚表贴式厚膜混合集成电路的集成方法”,申请时间为2013年12月19日,专利权利人为振华风光,赵晓辉为该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专利号为ZL201520993174.2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抗干扰厚膜混合集成电路”,申请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专利权利人为振华风光,赵晓辉为该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专利号为ZL201520993212.4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抗干扰抗腐蚀半导体集成电路”,申请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专利权利人为振华风光,赵晓辉为该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专利号为ZL201520992894.7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抗干扰半导体集成电路”,申请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专利权利人为振华风光,赵晓辉为该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专利号为ZL201520992976.2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抗干扰抗腐蚀厚膜混合集成电路”,申请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专利权利人为振华风光,赵晓辉为该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专利号为ZL201520992983.1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抗干扰薄膜混合集成电路”,申请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专利权利人为振华风光,赵晓辉为该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可见,自2011年10月起,赵晓辉即在振华风光任职,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赵晓辉担任振华风光董事、总经理职务。并且,赵晓辉在任职期间,曾参与振华风光的7项专利研发。
需要指出的是,赵晓辉与成都华微的前员工、现股东或为同一人。
1.5 振华风光总经理赵晓辉,与成都华微昔日员工及股东“撞名”
据成都华微招股书,2014年12月20日,成都华微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成都华微注册资本由8,400万元增加至19,2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0,850万元由中国振华以货币方式认缴9,550万元,黄晓山、赵晓辉、岑远军、崔自中分别以货币方式认缴700万元、4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此次增资中存在代持的情形。其中,赵晓辉实际出资金额为260万元,其对应的出资比例为1.37%。
据成都华微招股书,2019年12月11日,赵晓辉将其持有的成都华微的股份分别转让给员工持股平台华微众志、华微展飞、华微同创、华微共融,其转让的比例分别为0.67%、0.15%、0.2%、0.69%。
据期刊《微处理机》,于2015年刊登的《基于CICQ结构的交换机建模与仿真》、《面向交换机验证测试的流量生成器研究与实现》,作者包括赵晓辉,彼时其所属单位为成都华微。
可见,2011年10月起,赵晓辉在振华风光任职。赵晓辉现任振华风光的总经理,间接持有其0.14%的股份,且亦为振华风光的专利发明人。另一方面,2014年12月20日,成都华微投资人中亦现“赵晓辉”,且出资后“赵晓辉”持有成都华微1.37%的股份。
据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2022年5月9日,赵晓辉曾任职的企业或包括成都华微、华微众志。就是说,成都华微的历史股东“赵晓辉”,与振华风光的总经理赵晓辉或为“同一人”。
也就是说,振华风光在首轮问询回复中称,振华风光与成都华微在人员上不存在混同,而事实或非如此。一方面,振华风光的现任总经理赵晓辉,其2011年10月起即在振华风光任职,且间接持有振华风光0.14%的股份。然而,2014年12月20日,“赵晓辉”现身于振华风光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成都华微,并对其出资。不仅如此,2015年,赵晓辉发布的两篇学术论文,其单位归属为成都华微。
不仅如此,振华风光的前任董事黄晓山在任职期间,曾同时担任成都华微的董事、总经理,且持有成都华微2.72%的股份。此外,副总唐拓在振华风光任职且持股期间,或曾为成都华微的员工,且间接持有成都华微的股份。可见,振华风光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成都华微,曾存在人员混同的情况,未来双方又能否保证独立经营?或该“打上问号”。
值得关注的是,振华风光的第二大股东与供应商或现“熟人”关系。
二、二股东实控人张亚曾控制第一大供应商后退出,接盘方昔日董事现身振华风光独董名单
有效的供应商准入机制,系企业经营生产重要的一环。更重要的是,供应商给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源会直接影响企业生产运行的各个方面。
然而,振华风光第二大股东的实控人张亚,曾为其第一大供应商的实控人。
2.1 第二大股东的实控人张亚间接对振华风光持股18.87%,且曾任董事
据首轮问询回复,2008年4月14日,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正和兴”)入股振华风光,彼时中国振华对振华风光持股55%,深圳正和兴对振华风光持股45%。
据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深圳正和兴持有振华风光26.21%的股份,系振华风光的第二大股东。
成立于2000年11月3日,深圳正和兴的法定代表人为张亚,其经营范围为IC芯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等。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张亚、陈强分别持有深圳正和兴72.02%、27.98%的股份,张亚系深圳正和兴的实际控制人。张亚、陈强分别通过深圳正和兴间接持有振华风光18.87%、7.33%的股份,均为间接持有振华风光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2019年1月至2019年4月,振华风光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赵晓辉、张亚皆为振华风光股东深圳正和兴提名的董事。并且,2021年6月,张亚卸任振华风光董事。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6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28日,张亚系振华风光的高级管理人员之一。
即2016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28日期间,张亚均在振华风光担任要职。且张亚通过深圳正和兴间接持有振华风光18.87%的股份。
需要指出的是,张亚与振华风光第一大供应商“关系匪浅”。
2.2 对供应商长沙韶光采购额累计超2亿元,该供应商前实控人系振华风光股东张亚
据招股书,2019-2021年,供应商A皆为振华风光的第一大供应商。振华风光向供应商A主要采购内容为芯片、外壳。同期,供应商A与振华风光的交易金额分别为5,532.07万元、4,054.33万元、10,562万元,占振华风光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3.88%、41.59%、40.85%。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9-2021年,供应商A与振华风光累计采购金额为2.01亿元。
据招股书,间接持有振华风光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张亚,曾持有供应商A的74.1%的股权。2017年10月13日,张亚对供应商A的持股比例降至30%,且不再控制该企业。2018年10月30日,张亚不再持有供应商A的任何股权。
据首轮问询回复,振华风光于2012年起与第一大供应商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韶光”)开展合作。张亚曾持有长沙韶光74.1%股权,于2018年10月起不再持有长沙韶光的股份。
也就是说,振华风光招股书中披露的供应商A,即为长沙韶光。
且招股书显示,2018 年,振华风光与长沙韶光的交易已作为关联交易进行披露,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振华风光将与长沙韶光2019年至2021年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而具体看长沙韶光的情况。
据首轮问询回复,长沙韶光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专用电路及混合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备完善的军工资质,其主要产品包括反熔丝FPGA、非易失存储器、总线接口电路,可植于系统控制、数据通讯等军用电子系统中。且长沙韶光系振华风光的关联方。
2017年10月,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锦科技”)收购长沙韶光70%股权,成为长沙韶光的控股股东。2018年10月30日,航锦科技收购张亚持有长沙韶光的30%股权,张亚不再持有长沙韶光股权。
2013年之前,深圳正和兴为振华风光的主要芯片供应商之一,2012年深圳正和兴对下属子公司长沙韶光业务进行调整,长沙韶光承接了深圳正和兴的部分芯片销售业务,包括业务对应的下游客户和上游采购渠道。同时,长沙韶光作为军用集成电路产品的供应商,其资质齐全,满足振华风光合格供应商的要求,长沙韶光于2012年5月进入振华风光合格供应商名录。
并且,深圳正和兴入股振华风光与向长沙韶光采购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且两者不存在其他约定或利益安排。
由此不难看出,振华风光于其首轮问询回复称,其向长沙韶光采购,与深圳正和兴入股间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值得注意的是,曾为深圳正和兴子公司的长沙韶光因承接了深圳正和兴的部分芯片销售业务,包括业务对应的下游客户和上游采购渠道,2012年与振华风光建立了合作关系。
值得探究的是,2018年10月,张亚不再持股长沙韶光后,彼时由张亚控制的深圳正和兴提名的监事杨大为,曾其现身于长沙韶光子公司。
2.3 由二股东深圳正和兴提名的前监事杨大为,现或担任长沙韶光子公司总经理
据招股书,2019年4月,深圳正和兴提名杨大为担任振华风光监事。2021年6月,杨大为不再担任振华风光监事。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沈阳四四三五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四四三五”)成立于2018年4月2日,经营范围为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封装等。截至查询日2022年5月9日,长沙韶光系沈阳四四三五的股东,且持有沈阳四四三五100%的股份。且“杨大为”为沈阳四四三五的总经理。截至查询日2022年5月9日,沈阳四四三五并无任何变更信息。
据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2022年6月15日,沈阳四四三五的总经理“杨大为”,兼职的企业包沈深圳市核芯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芯电子”)等。
据招股书,核芯电子系张亚直接持有40%股权、陈强直接持有40%股权的公司,系振华风光的关联方。
可见,2019年4月,杨大为担任振华风光监事由深圳正和兴提名,且张亚、陈强两人共同对深圳正和兴持股,而沈阳四四三五的总经理“杨大为”兼职的核芯电子的股东同样为张亚、陈强。这意味着,沈阳四四三五的总经理“杨大为”,与振华风光前监事杨大为或系同一人。
而张亚退出长沙韶光后,2019年4月-2021年6月,由深圳正和兴委派的监事杨大为任职振华风光的同时,或还在长沙韶光子公司任职总经理。
需要关注的是,长沙韶光母公司航锦科技的前董事乔晓林,在离职三个月后即成为振华风光独立董事。
2.4 由二股东提名的独董乔晓林,曾于第一大供应商长沙韶光控股股东处任董事
据招股书,乔晓林,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10月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乔晓林在全国工商联科技装备业商会担任秘书长。2021年6月,深圳正和兴提名乔晓林为振华风光独立董事,任期为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
据航锦科技签署于2019年8月3日的《航锦科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乔晓林,硕士学位,现任全联科技装备业商会秘书长。2016年7月28日当选航锦科技第七届董事。
据航锦科技2021年年报,乔晓林曾为航锦科技董事,任期为2016年7月28日至2021年3月15日。
即是说,乔晓林曾为航锦科技董事,任期为2016年7月28日至2021年3月15日。然而,乔晓林在航锦科技离职三个月后,即在振华风光担任独立董事,且提名人为深圳正和兴。
上述情形意味着,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张亚间接持有振华风光18.87%的股份,且为振华风光第一大供应商长沙韶光前实控人,并于2018年10月退出长沙韶光,长沙韶光成为航锦科技全资子公司。而此后,2019年4月至2021年6月,杨大为由张亚控制的企业深圳正和兴提名至振华风光任职监事的同时,其还在长沙韶光任总经理。此外,振华风光独立董事乔晓林,曾于航锦科技担任董事,令人唏嘘。
值得一提的是,振华风光公开招标的中标企业,其实控人与张亚或为“熟人”。
三、中标人背景穿透现熟人关系,与振华风光二股东的实控人张亚持股同一企业
规范的招投标活动有利于鼓励竞争,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保护,促进生产要素在不同地区、部门、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和组合,为招标人选择符合要求的供货商、承包商和服务商提供机会。
蹊跷的是,振华风光一项公开招标项目的中标企业,该中标企业的实控人与振华风光二股东的实控人或为“熟人关系”。
3.1 2021年4月,陕西三海成为振华风光招标项目的中标企业
据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援引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开信息,发布时间为于2021年3月15日的《技改7建设项目设备仪器采购招标公告》显示,技改7建设项目的招标人为振华风光,该项目编号为0730-216212GZ0039/01,其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技改7建设项目设备仪器采购”项目预计采购模拟器件测试系统7台、大功率集成电路高温老炼系统6台、常压模拟集成电路高温老炼系统21台、高压模拟与小功率混合集成电路高温老炼系统10台。
据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援引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开信息,发布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的《技改7建设项目设备仪器采购中标结果公示》显示,该项目的中标企业分别为杭州可靠性仪器厂、陕西三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三海”),中标金额分别为466.8万元、1,300.95万元。
其中,陕西三海中标的标段为常压模拟集成电路高温老炼系统、高压模拟与小功率混合集成电路高温老炼系统,中标金额分别为1,300.95万元、619.5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陕西三海的实控人与张亚或为“熟人关系”。
3.2 陕西三海的实控人卓玲佳,与振华风光股东张亚参与投资建水铨钧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陕西三海成立于2006年4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卓玲佳,其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截至查询日2022年6月16日,杭州三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三海”)是陕西三海的股东,卓玲佳为陕西三海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5年5月21日,陕西三海进行投资人变更,变更前后,卓玲佳出资额均为900万元,持股比例皆为90%。2020年12月30日,陕西三海进行投资人变更,变更前,卓玲佳的出资额为900万元,持股比例为90%,变更后,杭州三海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0%。2021年6月30日,陕西三海进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变更前后,卓玲佳皆为陕西三海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截至查询日2022年6月16日,除上述变更之外,陕西三海无其他关于卓玲佳的变更记录。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杭州三海成立于2002年4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卓玲佳,其经营范围为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截至查询日2022年6月16日,卓玲佳是杭州三海的股东之一,且其亦为杭州三海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2月2日,杭州三海进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变更后,卓玲佳为杭州三海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查询日2022年6月16日,杭州三海的注册资本是2,141.33万,卓玲佳认缴出资额为972万。经测算,卓玲佳持有杭州三海45.39%的股份,系杭州三海的实际控制人。
与此同时,卓玲佳或与张亚为同一企业的股东。
据招股书,建水县铨钧企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建水铨钧”)持有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科瑞”)73.21%的股权,张亚担任思科瑞的董事长。
据思科瑞签署于2022年5月11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思科瑞招股书”),建水铨钧成立于2018年5月15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亚。截至思科瑞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建水铨钧持有思科瑞73.21%的股份,系思科瑞的控股股东。此外,建水铨钧曾用名为遵义铨钧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统称“建水铨钧”)。
据思科瑞招股书,截至思科瑞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张亚、卓玲佳分别持有建水铨钧49.43%、9.96%的股份。陕西三海与杭州三海为卓玲佳控制的企业。
也就是说,陕西三海的实控人卓玲佳,与振华风光第二大股东深圳正和兴的实控人张亚均为建水铨钧的合伙人之一,且双方通过建水铨钧投资了思科瑞。
另外,思科瑞的发起股东之一为卓佳玲,实控人为张亚。
3.3 卓玲佳为思科瑞发起股东之一,张亚2017年入股思科瑞并成为实控人
据思科瑞招股书,2014年,成都思科瑞微电子有限公司设立时存在由薛伦芳代舒晓辉、卓玲佳、田莉莉持股的情形。其中,卓玲佳委托薛伦芳代持思科瑞25%的股份。
据思科瑞招股书,2017年8月,思科瑞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其中,张亚以货币认缴2,000万元。此次增资完成后,卓玲佳委托薛伦芳代持,其实际持有思科瑞10.4%的股份,张亚持有思科瑞40%的股份。截至思科瑞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思科瑞的实际控制人为张亚。
上述可知,陕西三海的实控人为卓玲佳。2017年8月,张亚加入卓玲佳参与设立的思科瑞,且截至思科瑞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张亚为思科瑞的实控人。也就是说,陕西三海的实控人卓玲佳与振华风光股东张亚或于在2017年相识。2021年4月20日,陕西三海中标振华风光“技改7建设项目设备仪器采购”项目,招标人振华风光的股东张亚,与其“合伙人”卓玲佳是否存在利害关系?这层关系对招投标程序又影响几何?不得而知。
“事迹显然,虽欲掩人之耳目,不可得也”,未来的竞争上,振华风光是否将面临蒙眼狂奔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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