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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消息称,6月1日起,苏州可提取个人公积金余额作为购房首付,经苏州公积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证实,该消息属实。相关调整如下:
1、6月1日起,苏州公积金新政实施后,公积金余额可以提取作为买房首付;
2、除园区之外,五区四县都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作为首付款。
3、新房、二手房均可使用。
据诸葛数据研究中心统计,本次苏州执行公积金余额可提取作为首付款是今年5月份以来苏州第三次优化调整公积金政策,先是5月4日,提高首次及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随后于5月16日,苏州明确支持商贷转纯公积金和组合贷;本次又释放了利好信号,支持提取公积金余额付首付。整体来看,苏州接连优化调整公积金政策,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一个利好,进一步减轻了购房者的置业压力,一定程度上拉动购房者入市积极性,提升市场活跃度,同时,此举也可以提高公积金利用度,完善公积金管理制度,是对公积金管理体系的进一步探索。
此外,根据诸葛数据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进入2023年,截止目前,全国超90城优化调整公积金政策近130次,其中有南京、郑州、苏州等24城出台了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预计后续将有更多的城市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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