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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涉嫌违法, “街拍”应当有度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08-15 22:47:16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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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演员马天宇发微博提醒称,在三里屯北区女生穿短裤就会被偷拍。引发网络热议。(8月15日 中国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街拍”本是一种源于时尚杂志需求与传递民间时尚元素的街头文化活动,现多指国内网红为博取网友关注,在与摄影师沟通剧本后,进行的即兴表演。然而,街拍近年来有些“跑偏”,逐渐从“街上抓拍”几乎变成专门对女性敏感部位的“偷拍”。

由于北京三里屯人流量大,尤其是年轻时尚女性较多,此处便成了众多“街拍”乃至“偷拍”的理想地。这些照片被打上“性感美女”或“超短热裤”等标题,吸引了很多网友点击观看,但观看或下载全部内容则需付费。可见,“街拍”或“偷拍”的女性照片,已成为一些平台赚钱的渠道。

“街拍”与“偷拍”的界限很模糊,前者似乎只是“随手拍摄”,而后者属于“恶意拍摄”。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事实上,“街拍”的照片即便不用于盈利但仍有侵权之嫌,至于“偷拍”加上随意传播,更涉嫌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街拍”的合法性,必须来自当事人明确表示同意。街拍作品若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可认定为侵权,但不进行传播或不此为盈利,基本遵循我国民事诉讼法中“不告不理”的原则。换言之,未经本人允许“街拍”甚至“偷拍”传播牟利,都涉嫌违法。可见,“街拍”应当有度,“偷拍”涉嫌违法。唯有依法行事,才能和谐共处。(刘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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